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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姓:家训品读

以湘潭李氏家训摘选。

湘潭李氏从明洪武初挈家迁到湘潭,传至六派衍为群、岳、禄、辐四房。清雍正十年(1732)建宗祠于白汑。湘潭李氏家族世孙徵煦,曾随左宗棠平疆,著有《平定新疆记略》二十卷。湘潭李氏家谱中提出“立家规十余条用当箴铭”。一方面训导家族成员要孝父母、敬叔伯、和兄弟、和乡里,另一方面告诫族人不得恃强凌弱、酗酒、赌博、偷窃,并明确要求“凡我族人,各人遵守”。

孝父母

大善莫过于孝,百行以孝为先。故孝之一字非可言罄。富贵有富贵之孝,贫贱有贫贱之孝。我族力农者多,菽水可以承欢,鸡豚足以致敬,有事必力代劳苦,有病必亲尝汤药,冬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省,能如此虽未足为孝,亦豫顺之道也。

敬伯叔

长于父者为伯,幼于父者为叔,伯叔之分,尊等于父。一家之中与吾父吹埙篪者,伯叔也。故子弟侍伯叔之侧立必俯,坐必隅,奉伯叔之命唯而起,趋而进,谦恭逊顺,庶于幼仪之节有合焉。

和兄弟

当幼稚时,食则同案,衣则传服,学则连业,游则共方,可谓"式相好,无相尤矣"。及其长也,或私积财谷致起争端,或偏听妇言致生嫌隙。始则视为秦越,既则成为寇仇。必也轻资财如粪土,等产业若浮云。兄与兄言友,弟与弟言恭,如此则一堂雁序,阅墙之事无闻,而和乐且耽之象见矣。

和乡里

须知出入相友、守望相助之道,若田地山林各守疆界,饲养六畜严加收管,如此则斗殴署骂之习无闻,雍容揖逊之风自见矣。

禁恃尊凌卑

卑幼事长,固宜恭顺。然或尊长挟伊名分下肆欺凌,致使卑幼向隅饮恨,情不获申,即为家道不睦之始。有一于此,我族当秉公执正,辨是别非,使卑幼安、尊长服而后已。其或尊长抗衡不屈,公行处罚,不得以尊卑概论。

禁酗酒行凶

近来人情狃于习尚,或陪宴或对饮,三爵之后遂至饕餮,一言不合怒气相加,故有赤身露体羞耻不顾,持刀挟棍性命可舍,以致上辱父母,下辱妻怒,勿遑计矣。如此恶态理宜痛惩戒之。

禁赌博

我族子弟自无赌博之事,然无则加勉,有则当戒。设有犯此者,合族痛加督责。如敢仍前不悛,即行送官惩治。

禁盗窃

我族各知自爱,防闲不得不严。或有犯者,公同鸣上究治,断不宽恕。

 

家训品读——

 湘潭李氏家训中,修身立德的核心精神体现在对家族成员日常行为的严格规范上。

孝父母是修身立德的首要要求,体现了家族内部的亲情与和谐;敬叔伯维护了家族内部的辈分与秩序;和兄弟,强调家族内部兄弟间要和睦相处,共同为家族的繁荣与稳定贡献力量;和乡里,要求家族成员与邻里间保持友好互助的关系,促进社区的和谐与安宁。这些训导不仅是对个人品德的修炼,更是家族和谐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。

另一方面,家训从维护公平正义角度要求族人自律。一系列告诫是修身立德中“仁爱”与“公正”的体现,要求家族成员无论身处何种地位,都应秉持仁爱之心,不欺凌弱小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同时,酗酒、赌博易使人沉迷,偷窃违背道德与法律的行为,对此类行为的严厉禁止,体现了对正义的坚守。


特别说明<<<

族谱为各家族自纂之书,普遍存在着攀附、夸大、讹误等现象,特别是有关家族迁徙、人物官职、地名、事件等记载,往往于史实不符。本书依原谱记载引用,不一一辨改。并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。

资料来源<<<

整理/吴雯倩,指导/寻霖,资料来源/《湖南氏族源流》《湘潭白汑李氏六修家谱》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济南大学学报·李姓衍流及李氏望族概说》《湖南李氏人才辈出六大族源均出自陇西李氏一脉》、中华寻根网、族谱网等。


编辑:鸢尾蝶

二审:吴雯倩

三审:邓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