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981年出生的黄木春,是中共党员,现任株洲市荷塘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。自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考入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后,她深耕检察、纪检岗位,其爱人蒋昌益深耕纪检、司法领域,夫妻俩在肩负沉重家庭负担的同时,坚守岗位、廉洁履职,用双岗担当诠释初心,用温情家风凝聚力量,获评湖南省最美家庭、全国五好家庭。
黄木春与蒋昌益的家庭负担沉重,双方父母均在农村,黄木春父亲因车祸致残,蒋昌益母亲因脑干出血瘫痪在床,还要抚养年幼女儿。但夫妻俩相互理解、彼此支持,完美兼顾家庭与工作,在生活中共同照料老人孩童,在工作中勤学苦练、恪守底线,始终保持清廉作风。
在荷塘区检察院工作期间,黄木春依托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,多次跨市协调,为辖区患有雷特综合征的未成年残疾人追索抚养费,最终帮助其获得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。2025年调入区纪委监委后,她为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提供补充证据思路,助力案件顺利移送司法。其爱人蒋昌益曾主办省纪委交办的多起职务犯罪专案,担任芦淞区司法局局长后,参与重大行政案件处理、债务催收等工作,贡献突出。
作为双公职人员家庭,夫妻俩始终牢记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,警惕“围猎”与“糖衣炮弹”。八小时外,除加班外便带孩子陪伴老家老人。凭借实干与坚守,黄木春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先进个人、株洲市优秀检察干警,夫妻俩的家庭也收获多项荣誉,成为双岗担当、家风优良的模范典范。
编辑:鸢尾蝶
二审:吴雯倩
三审:邓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