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海与叶清夫妇来自贺帅故里,自小受红色熏陶,因欣赏彼此勤奋踏实、乐于奉献的品质结为夫妻。
陈海是退役军人,服役期间爷爷去世时,他正参加全国军事大比武,未能回家奔丧,只能遥寄哀思后继续参赛。2011年,距婚期不到半个月,陈海第三次与叶清去办理结婚登记(前两次因工作失约),合影前接到抓捕逃犯通知,当即前往支援,次日才与叶清重逢,叶清虽有委屈却无怨言。
陈海在部队入党,参与过平息骚乱、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,获武警四川省总队通令表彰2次、三等功4次;转入警营后坚守基层一线,处置多起恶性案事件,获评“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”,再获三等功2次及多次各级嘉奖。
叶清大学期间入党,曾参加全国、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,获1次全国冠军、5次全省冠军。婚后因陈海常年忙于工作,抚养孩子、赡养老人的重担由她承担,她悉心照料家人,支持陈海工作,曾获“最美警嫂”称号。
叶清既是单位业务骨干,多次带队参加省市县体育竞赛并获第一,还兼任桑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,空闲时参与慈善公益活动。
陈海与叶清不忘初心,相互监督提醒,严守党纪国法、保持清正廉洁,立足本职建功立业,践行家庭文明新风尚,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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